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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年龄标准?

277 2024-01-05 13:44 admin

一、农村干部年龄标准?

2021年村干部换届年龄新规定是必须年满18周岁。除了年满18岁以外,还要符合以下规定: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是本村村民;

3.非本村村民不享有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利。

现在国家提倡大学生支农政策,很多大学毕业生到村里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委会助理,而非村委会委员。

二、农村干部职称都有哪些?

支部书记,支部主任(村长)、支部委员会记、出纳、妇女主任、还有治保主任、民兵连长等等。农村干部就是在基层的村干部。一般每个村的干部也称委员,都是5个成员。如果是人口多的村子会多几个成员。其中书记是一把手,有的地方设有副书记,其他都是属于一般的干部

三、农村干部补助领取规定?

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四、农村干部要什么学历?

对农村两委干部的学历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一批年轻有较高文化的中青年农村干部发挥骨干作用,文化水平低的己不适应农村创业发展的需求。

从2021年村两委换届,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必须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他的村两委干部文化水平不能低于高中。

五、农村干部太年轻咋办?

现在一般村干部是通过老带新,使年轻干部得到经验,年轻化是趋势,年轻人视野开阔,有想法有干劲,需要年轻人来实现乡村振兴。

六、农村干部离任补贴标准?

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党员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七、农村干部是什么级别?

村干部分为六级,分别是:

1、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2、副书记3、书记4、村民委员会委员5、副主任6、主任。村干部除了书记和主任有上级政府给予误工补贴外,其他人的工资都是有村财政支付。 每个行政村还配有文书、民兵营长、计生专干、妇代主任、出纳等专职干部,专职干部通常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村干部职务可以相互交叉兼职,由于现在一般村财没有收入或者低收入,所以工资问题很难解决,所以交叉兼职便成为一种时下比较流行的省工资方式。村两委是设在乡镇(街道)下一级行政村的组织构,即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简称"村两委"。1、村党支部(简称村支委)是村级"党的支部委员会"的简称。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村党支部是农村一切组织和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政治上对村委会实施领导,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

2、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 是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产生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通常设村民委员会主任(俗称村长)1人、副主任兼治安委员1人和妇女委员1人。

八、农村干部适合的歌?

和谐中国

2.和谐大家园

3.八荣八耻歌

4.家和万事兴

5.阳关大道

6.永远是朋友

7.在中国大地上

8.在希望的田野上

9.天地喜洋洋

10.共享幸福

11.沿着社会主义大道奔前方

12.欢天喜地

13.越来越好

14.开门红

15.欢乐中国年

16.拜年歌

17.喜乐年华

18.好日子

19.新农村的生活步步高

20.好收成

21.双脚踏上幸福路

22.等你来

23.谁不说俺家乡好

24.高天上流云

25.中国娃

26.大步流星奔小康

九、困难农村干部补助标准?

我国自从实行低保制度以来,很多经济条件差,收入水平低的贫困农民都得到了救助,每年都可以领取到低保金。当然由于贫困的程度不同,大多数的农民可以依靠低保维持生活,但是农村还有一类群体,他们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微薄的贫困金依然不能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他们急需得到更多的贫困救助。今年国家在精准扶贫的政策下,加大了农村扶贫力度,针对于此类群体,农村又新增一项补贴,特困人员救助补贴,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民可以领取。

一、补贴对象具体化

此项补贴的补贴对象更加具体化,不单单的像低保户一样是普通的贫困户,在国家精准扶贫的方针下,这项补贴侧重于生活更为困难的一些群体,比如说一些孤寡老人,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

二、补贴标准高额化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贴包含两部分的补贴内容,即生活标准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这项补贴分为不同的档次,补贴的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大部分都在600元以上。

三、补贴方式多样化

针对于这类人群的补贴补贴方式多样化,一方面是用于正常生活支出的补贴,比如比较实用的米面粮油,日用品,生活用品等;另外一方面是关于福利待遇方面的补贴,比如医疗救助,免缴新农合,和丧葬补助等等。

四、补贴流程清晰化

符合条件人员申请→村委会提交证明材料→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县级部门复核→审批成功后即可领取。

中国的农业正在酝酿着历史性巨变,未来的操盘者现在已经开始进入战略布局,但事实上,很多产业经营者是焦虑的。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三)严格规范,高效便民;

(四)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特困人员认定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四条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第七条 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认定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并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

第八条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

(二)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第三章 申请及受理

第十条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第四章 审 核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 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核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第五章 审 批

第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七条 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批准,发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建立救助供养档案,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

第十八条 对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予批准,并将理由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一致的地区,对于拥有承包土地或者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特困人员,应当给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第六章 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特困人员应当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档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第二十一条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

(一)自主吃饭;

(二)自主穿衣;

(三)自主上下床;

(四)自主如厕;

(五)室内自主行走;

(六)自主洗澡。

第二十二条 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内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发生变化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认定类别。

第七章 终止救助供养

第二十四条 特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终止救助供养:

(一)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

(二)经过康复治疗恢复劳动能力或者年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

(三)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

(四)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

(五)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

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第二十五条 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本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工作中发现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拟终止救助供养的特困人员,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其所在村(社区)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从下月起终止救助供养,核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对公示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终止救助供养决定,并重新公示。对决定终止救助供养的,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终止理由书面告知当事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

第二十七条 对终止救助供养的原特困人员,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公布前已经确定为农村五保对象的,可以直接确定为特困人员。

第二十九条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由民政部规定式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作。

十、现在的农村干部到底有什么职责?

工作太多了,基本每两三天就得去乡里开会,征兵,医保,养老保险,统计,扶贫,党员发展,啥事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