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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征后退,先征后返,有什么区别?

262 2024-01-11 11:44 admin

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有什么区别?

理论上看,两者都是减免税的一种特殊方式。 即征即退是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时间较短,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比如软件企业,融资租赁,管道运输超税负3%即征即退。实际上即征即退属于免税, 但是与免税的根本区别在于,销售方有开具专用发票的资格。意义在于强化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 先征后退,是指税款先入国库,如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退还,而且不一定是全额退回,和即征即退时间上有差异,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根据规定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退税。意义在于事后控制,保证税收。

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这几种方式的优惠幅度不一样。主要是退税时间和退税程序有差别。

1、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具体操作是税款入库之后由纳税人申请,审核之后可以退税。

2、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只是退税的时间略有差异;

3、先征后返:指税务机关正常将增值税征收入库,然后由财政机关按税收政策规定审核并返还企业所缴入库的增值税,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也就是说,即征即退与先征后退相比,先征后退的退税时间滞后一些。

而先征后返的返税机关是财政机关,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的退税机关是税务机关。

国家采用不同的优惠方式,更便于税收调节和控制,

三、税法上的,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返有什么区别?

一、先征后返: 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

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二、先征后退: 是指对生产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的当期先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征税,然后由企业凭有关退税单证按月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规定办理退税。三、即征即返: 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如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销售标准黄金。三种方式取得的时间是不同的,即征即退最快,先征后退次之,先征后返最慢。这3种优惠,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并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购买方也可以按规定抵扣。先征后退和先征后返是区别是前者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并由税务部门定期退还已征的全部和部分增值税;而先征后返,是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然后由财政部门将已征税款全部和部分返还给企业。即征即退与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相比,后者有比较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因此在退税时间上也有差异。三者都是税收优惠形式,具体采取什么方式由税法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四、税法上的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返有什么区别?

一、先征后返: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二、先征后退:是指对生产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的当期先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征税,然后由企业凭有关退税单证按月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规定办理退税。

三、即征即返: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如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销售标准黄金。三种方式取得的时间是不同的,即征即退最快,先征后退次之,先征后返最慢。这3种优惠,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并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购买方也可以按规定抵扣。先征后退和先征后返是区别是前者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并由税务部门定期退还已征的全部和部分增值税;而先征后返,是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然后由财政部门将已征税款全部和部分返还给企业。即征即退与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相比,后者有比较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因此在退税时间上也有差异。三者都是税收优惠形式,具体采取什么方式由税法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五、返现会计处理?

销售返现应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应作分录: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现金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与销售有关的差旅费应计入销售费用。

六、现金返点会计处理?

现金返利的入帐分录:借:销售费用--促销费贷:库存现金如果没有发票,就要按照个人劳务代扣个人所得税销售返利形式: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对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  支付销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凭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过税务局认证的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抵减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库存商品)  1.公司是经销商,收到厂商支付的现金返利,公司开具了现金收款收据,并无发票,请问公司就收到的现金返利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税务专门有规定,属于折扣,要冲减进项税额。  借:现金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平销返利和商场收取管理费,双方各做什么样的账务处理无论是收到货币性资产还是实物资产,均应于收到当期冲减当期进项税金。会计处理:  1. 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收到的是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袁,应同时作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平销返利公式: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返还的金额实际是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再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实际就是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的问题。

七、监狱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政策有哪些?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1998]46号)文件规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监狱劳教企业是指为罪犯、劳教人员提供劳动场所,且全部产权属于监狱、劳教系统的生产单位。

八、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是什么意思?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0] 3号)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公司,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按财政部印发的《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财会[2001]43号)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而不应当计入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   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精神,税收返还即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税款的,通常属于与损益有关的政府补助,按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营业外收入”。   截至目前尚未见到“财会[2000] 3号”以及“财会[2001]43号”失效的明确规定,但其制订的准则和制度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不能简单地依据、适用。更重要的是一般文件中所说所得税先征后退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享受的所得税减免,而问题所述地方性优惠政策不属此范围,所以不能简单按照这两个文件规定处理,而更宜于采用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规定的办法处理。   相关会计分录:   1、收到当期返还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2、收到跨年度返还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九、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税款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先征后返又称“先征后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

国家为了支持残疾人就业,对满足国家要求条件的福利企业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收到增值税返款税款时要记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借: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计算所得税时要计算到企业的利润总额中去,就是平时所说的免增值税不免所得税。福利企业所得税返还无需再计算所得税,否则形成循环计算。

十、收到财政返税,会计如何处理?

请问收到的财政税金返还应如何做帐务处理 税费返还,属于新准则所说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其他收入合并计算交纳所得税。 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行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