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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一共有几号?

192 2024-01-18 20:34 admin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一共有几号?

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总共39条 2006年财政部公布的,2007年1月1日上市公司执行,其他中小企业参照执行。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全文?

     一、《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是财政局于2022年11月30日出台的最新解释,主要是为了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会计处理及新旧衔接问题:

(一)是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是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三)是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二、全文内容如下: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准则。  

    1、相关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新旧衔接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准则。

        1、相关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 3 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新旧衔接

        本解释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本解释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等准则。 

        1、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2、新旧衔接

        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会计政策 5 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以及当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四)生效日期

        本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会计准则就是企业会计准则么?

不是的,你要问是不是会计职业道德要坚持准则的准则指的是什么。这里的准则不仅仅是企业会计准则。还包括会计法以及一系列与会计有关的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会计准则不是只指企业会计准则。同样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

四、会计准则要求哪些企业制定内控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五、饮食企业成本控制名词解释?

饮食企业成本控制意思是指在餐饮经营中,管理人员按照企业规定的成本标准,对餐饮各成本因素进行监督和调节,及时揭示偏差,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将实际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保证实现企业的成本目标。

六、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经济规模较小的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会计科目数量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少一些。

会计核算方式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方法比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方法简单。

财务报告不同

小企业会计制度只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

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七、企业会计准则2001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2001是企业会计准则延续和发展。

八、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用哪种好?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小企业,具体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规模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但是,有三类小企业除外:(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二)核算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1.统一采用成本计量

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就没有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对小企业的短期投资不要求按公允价值核算,而是要求按成本核算。

对小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不要求按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成本入账;对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而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

对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要求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会计计量基础,而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对小企业的负债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对小企业借款利息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而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

2.债券的溢折价摊销统一采用直线法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5.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里的“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6.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7.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因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而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小企业不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工作量。

9.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没有补充资料。另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也大为减少。

10.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有156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只有66个,科目数量大幅度减少。

有些科目核算内容有所改变,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在《企业会计准则》里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在《小企业会计准则》放到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里核算。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3.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九、《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与联系?

这三个都是属于会计法律制度范畴的不同级次。 会计准则属于部门规章;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属于规范性文件,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不对外筹资、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他的适用于企业会计制度。

十、在建工程会计准则解释?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