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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如何跟会计交接模板?

75 2024-01-21 22:48 admin

一、出纳如何跟会计交接模板?

出纳工作交接书

出纳员工作交接书移交原出纳员——,因工作调动,财务处已决定将出纳工作移交给金XX接管。

现办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XXXX年X月X日

(二)具体业务的移交:

1、库存现金:X月X日帐面余额xx元,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帐相符。

2、库存国库券:478000元,经核对无误。

3、银行存款余额xxx万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的会计凭证、帐簿、文件:

1.本年度现金日记帐一本;

2.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帐二本;

3.空白现金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4.空白转帐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5.托收承付登记簿一本;

6.付款委托书一本;

7.信汇登记簿一本;

8.金库暂存物品细表一份,与实物核对相符;

9.银行对帐单1一10月份10本;

10月份未达帐项说明一份;

(四)印鉴:

1.XX公司财务处转讫印章一枚;

2.XX公司财务处现金收讫印章一枚;

3.XX公司财务处现金付讫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

201X年X月X日前的出纳责任事项由朱XX负责;

201X年X月X日起的出纳工作由金XX负责。

以上移交事项均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六)本交接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分,存档一份。

移交人:朱XX(签名盖章)

接管人:金XX(签名盖章)

监交人:迟XX(签名盖章)

XX公司财务处(公章)

X年X月X日

二、出纳与会计怎样交接凭证呢?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实际工作中出纳将所有凭证按顺序编制成号码,再给会计接收。会计凭借出纳员编制的号码从头到尾接收完后给出纳签订接收凭证书。

三、出纳离职可以交接给会计吗?

一般不可以。出纳离职,没有交接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交给会计的,必须有个人在见证的情况下才可以。

出纳人员的交接也要按会计法规定进行,出纳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是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

四、出纳收到现金后应该怎样跟会计交接?

1、付款业务(付款一般每个公司的流程不同,这里仅说明会计和出纳的先后)

当发生一笔付款业务,应该先由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再编制付款凭证,然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事宜,出纳应该根据付款凭证要求,先登记现金日记账或者银行存款日记账,再在原始凭证上盖好付讫章,并在付款记账凭证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再行付款。

2、收款业务

出纳员如兼任收银员,当日营业收入应该汇总填列当日收入日报表,并将银行进账单和原始单据一并交由会计审核后编制收款凭证,再据此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当然如出纳员未兼任收银员,既可由会计也可由出纳去收集收银员票据,然后按前述方法办理。其余收款业务也应由会计制作收款凭证后,出纳再登记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章,会计凭证上加盖出纳个人名章。

3、转账业务,票据不再交付出纳。

4、当凭证累积到一定量时,出纳应及时移交会计(看公司规定,有些3天,有些5天,时间不等,实行电算化的时间可能长一些),移交时应编制现金、银行存款凭证交接单,注明凭证张数,收入数,支出数、余额等。双方清点签字后各执一份,留档一份,会计查看日记账后双方应在交接余额处盖上个人名章(个人意见),然后,会计根据凭证制作汇总记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根据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当凭证累积到一定量后应及时装订成册,会计年度终了,应及时整理入档。注意:此处应结合单位采用的核算形式处理。

5、要注意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也属于单位的法定账册,当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纳也应该按规定结转余额后交由单位财务档案管理部门予以管理

五、会计,出纳,交接原始凭证,有什么手续?

会计,出纳交接工作的程序(以下称会计就已包含:出纳)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  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二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  总之出纳,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六、会计或出纳交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出纳交接需要把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资金平衡表,现金,银行支票,保险柜,以及购买支票的手册。还有一些借条,收据,财务专用章等资料。列出明细表,签字。

会计交接把明细账,总账,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还有固定资产台账,低值易耗品台账,还有其它一些资料。也要列出明细表,签字。

七、出纳交接单怎么写?出纳交接单怎么写?

前任出纳必须将手中未记帐的单据登记入帐.然后填写一式三份的交接清单,内容包括:支票张数及支票起始号码库存现金金额发票张数及起始号码帐簿名称及册数印章--印章要在交接单上盖章就是交接的东西都写上核对好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额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交、接双方及监交人三方签字盖章,各保留一份交接清单备查。

八、出纳交接手续?

为了使出纳工作移交清楚,防止遗漏,保证出纳交接工作顺利进行,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将出纳账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2)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出纳日记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如有不符,要找出原因,弄清问题所在,加以解决,务求移交前做到相符。

(5)编制移交清册。

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九、出纳把发票给会计的时候,要写交接表?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所有与会计相关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移交点收。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如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十、财务出纳交接时都交接啥明细?

  保证出纳交接工作顺利进行,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登记完毕的日记账以及股票、债券等明细账要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2.在出纳账的账簿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3.出纳日记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无误。如有不符,要找出原因,弄清问题,加以解决,务求在移交前做到相符。  

4.清理账目和其他资料,移交人对该项收回的款项要尽快催收,该支付的款项要及时付出,各种借款要清理与核对,各种现金票据,有价证券收据、借据等要清理与整理好,文件该归档的要归档,该收回的要及时收回,该移交的要整理好,各种登记部要与所登记内容进行核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5.根据清理情况,将应列入移交的内容填制好移交清册,例如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