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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劳务费支出标准?

60 2024-01-19 19:54 admin

一、人事考试劳务费支出标准?

考点人员考务费。对于承担考试任务的考点工作人员发放。半天考试时间在2小时及以内,全天考试时间在4.5小时及以内时,标准为税后最高不超过150元/人·半天、300元/人·天。

如半天考试时间超出2小时,全天考试时间超出4.5小时,标准为税后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半天、400元/人·天。

主考、副主考半天、全天考务费均另加100元。

二、为什么要建立项目支出标准?

因为项目支出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完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了预算编制质量和效率,对提高部门预算安排科学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是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支撑,所以要建立项目标准。

三、无发票的劳务费支出怎么入账?

现在金税三期大环境下,千万别买piao去抵扣,找税务局代征点去委托代征,还能把劳务转经营类,综合税率5.8%有需要的话可以小窗

四、财务规定什么是项目支出什么是项目支出?

财务需要根据公司管理具体情况制定,比如公司研发项目支出可以首先按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支出及公司级研发项目支出分类管理;公司在建工程支出按工程类别单独列示管理;如果是公司新项目财务可以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核算与管理。

五、劳务费项目概况?

劳务费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

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六、什么是项目支出?

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政府的每一笔项目支出,都要通过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同时进行反映。这无疑对单位加强对项目支出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项目支出的管理环节应包括: (一)项目支出的预算环节。包括将项目支出预算纳入年度预算,获得财政拨款;对未纳入预算的突发项目通过追加申请的方式争取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的使用环节。包括资金授权审批、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 (三)项目完成后的项目决算。包括结余资金的管理,项目支出使用情况分析等。

七、项目劳务费最新规定?

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开支。劳务费预算应据实编制,不设比例限制。

八、劳务费开票项目明细?

劳务报酬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而且劳务报酬有不同与工资以及服务费用,这些概念都是有区别的,比如公司是包括绩效等,而其他两样就没有这项.

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包括手续费、管理费、介绍费、佣金、劳务费等支出.

九、专家劳务费标准?

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 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

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具体请参考:评审委员或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十、劳务费立案标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或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3、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①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②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

(2)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应认定构成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②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仲裁不论是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均构成。

③各级法院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民事判决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判决书已生效或虽因劳动者提起上诉而没生效但用人单位没有提起上诉的。

④各级信访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