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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能对外投资成为公司股东吗?

246 2024-01-23 23:42 admin

一、有限合伙企业能对外投资成为公司股东吗?

公司不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外国人能否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非常感谢二楼的回复!的确从《合伙企业法》和《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来看,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是《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毕竟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该办法突破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关于中方投资人不能为自然人的限制,而且《合伙企业法》也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适用于合伙人为外国人的情形。

因此,适用该办法进行解释是否理据充分?另外,若有已上市的案例(个人暂时没有查到具体案例),恳请各位分享,谢谢!

三、合伙企业能否做投资?

首先,任何企业都可以做投资,无论企业的经营范围内是否注明。

其次,合伙企业尤其可以进行投资,几乎所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采用有限合伙制,其经营范围都是投资。苏州、天津这样的私募股权投资中心,每年工商注册上千家以投资为目的的合伙企业。

再次,合伙企业的钱不叫注册资本,应该叫承诺出资。

四、合伙企业能否借款给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该条款还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五、合伙企业投资人能否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

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可见,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一定必须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

六、合伙企业可以申请成为独资企业吗?

可以的,需要到审批局变更

七、合伙制企业能否经营股票?

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因为根据国家《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发行股票筹资,只有具有法人资格,并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市公司的条件才能成为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所以,公司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市公司的标准,也不能发行股票。

八、公司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吗?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根据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九、有限合伙企业能否收购100%股权公司?

‌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有权利全资收购另一家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权?‌‌从目前来看,没有什么限制,‌。那么在生活过程中有几个要点,第一个是收购的价格,也就是说您的价格是否可以和对方谈妥。‌‌第二就是说对方对于股权‌‌预留是否有要求,因为有了项目,在收购过程中可能会要求预留5%到20%的股权,‌‌那么你去收购可能是有难度的。‌‌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那么只要是公司,那么都可以给‌‌收购过来的,此时有限合伙企业成为这家公司百分之百‌‌绝对控股的股东。‌

十、个人合伙企业股份能否强制执行?

可以。执行法院在告知共有人有权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或者提出析产诉讼后,共有人没有协议分割或者诉讼,则执行法院可以继续推进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