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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如何规避社保风险?

265 2024-03-21 09:54 admin

1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2.

但以下情况可以不缴纳社保:已达到退休年龄,即:男60岁,女55岁(干部)或50岁(工人);

已经在异地参加了社会保险,兼职人员只需在其中一个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但申报缴费工资必须是其全部工薪收入之和;

3.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但个人不缴费,即农民合同工比照城镇户籍的合同工总缴费率少1个百分点;

4.公务员不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5.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7.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