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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间规定了服务年限,违约的话是否该赔偿培训期间的工资?

236 2023-10-17 23:31 admin

一、培训期间规定了服务年限,违约的话是否该赔偿培训期间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22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 “专项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16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

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据此,

专项培训费用主要有3个方面: 一是培训期间的学习费用, 二是培训往返的差旅费, 三是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那么, 培训期间的工资是否属于

“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目前的法律、 法规并未作出进一步解释。 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有必要对工资的含义和性质进行解释。

对于工资这一概念,《现代汉语词典》 的解释为: 作为劳动报酬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 “百度百科” 的解释为:

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与员工之间的约定, 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劳部发 〔1994〕489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3条解释为: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从这3个解释来看,通常意义上的工资是基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义务而获得的报酬。

换言之, 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的情况下,方可获得工资 (法定的休假除外)。

因此, 培训期间的工资能否作为违约金内容, 要看两个方面:

一是培训期间, 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劳动义务, 如果劳动者属于半脱产培训, 或者是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专项技术培训, 则期间的工资不能计入培训费成本。

二是在服务期协议中, 有无明确约定将工资计入培训费。 如果协议中明确培训期间的工资列入专项培训费用,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辞职的, 应当按比例向用人单位赔付;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培训期间的工资就不能计入违约金范畴。

另外,考虑到在培训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在将工资列入服务期违约金时,应为劳动者保留一部分作为培训期间的生活津贴,余额部分方可作为服务期违约金。

二、合同中培训赔偿中包括培训期间工资吗?要全额赔付?

要看培训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了,如果是约定服务5年,培训费50000,结果3年后辞职,只要赔偿20000。如果没有约定服务期,该条款应当属无效。

三、用人单位从劳动者工资里扣培训费是否合法?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没有开具书面证明我该怎么办?

你应该有合同吧 有合同约定工资 和 公司的工资支付办法吧!

他违反约定 扣你合法薪金 已经是 违法克扣了 你可以随时炒他

并协商甚至仲裁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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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 1个月内必须签合同 超过1个月 他违法 你随时炒他 要赔偿

四、请问劳动合同关于赔偿培训费用的问题用赔偿培训期间的工资吗?

主要看合同怎么约定的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 根据实际培训费用以及培训后工作年限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