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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367 2023-07-07 20:24 admin

一、合肥市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2020年合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安徽合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合肥低保标准2020,合肥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2020年合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政策。

合肥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14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户月人均579元。这是继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后,各县(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筹。此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后,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未就业随军家属、市级救助站受助人员、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费四个关联项目随之提高。

二、2021年合肥低保新标准

1.合肥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户月人均614 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户月人均579 元。

2.如何申请农村低保?

1、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5、最终审核结果,要公布出来,接受群众监督。

三、合肥城市低保

一、2021年合肥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4日《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合民〔2021〕59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1、2021年合肥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17元。

2、2021年合肥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16801元,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年3279元,农村分别为11185元、2016元。

二、2021年蚌埠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7日蚌埠市民政局公布的《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2021年度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蚌埠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90元。

2、2021年蚌埠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年人均不低于10870元,城市12690元;照料护理补贴标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65元,城市240元、418元。

三、2021年黄山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黄政办秘〔2021〕24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黄山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35元。

2、2021年黄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每人每月1060元,农村830元。

四、2021年阜阳市低保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6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21〕117号),自2021年7月执行。

1、2021年阜阳市低保标准:颖州区每人每年7704元(每人每月642元),颖东区、额泉区7716元(月643元),界首市、颍上县8172元(681元),临泉县7728元(644元),太和县8064元(672元),阜南县7200元(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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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1年宿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5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宿政办秘〔2021〕20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宿州市低保标准:每人每年7920元(每人每月660元)。

2、2021年宿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每人每年10296元,城市12060元。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农村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每人每月150元、100元,集中供养300元、200元;城市分散供养150元、120元,集中供养300元、200元。

六、2021年滁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4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的通知》(滁政办秘〔2021〕26号),自2021年7月执行。

1、2021年滁州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70元。

2、2021年滁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940元,城市1290元。照料护理标准,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分别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15%和20%。

七、2021年六安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1、2021年六安市低保标准:659元/人/月。

2、2021年六安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城市1032元/人/月,农村857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350元/人/月,半护理170元/人/月。

八、2021年宣城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30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1〕34号),于7月份执行。

1、2021年宣城市城乡低保标准:670元/月·人。

、2021年宣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1155元/月·人,农村875元/月·人。

九、2021年池州市低保标准

根据2021年6月30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48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1、2021年池州市低保标准:贵池区、市开发区663元/月,东至县653元,石台县638元,青阳县678元,九华山风景区696元。

十、2021年亳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9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新标准从2021年7月起执行。

1、2021年亳州市低保标准:657元/人/月。

2、2021年亳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854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不低于2250元/人/月、500元/人/月,分散供养300元/人/月、200元/人/月。

十一、2021年铜陵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8月18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铜政办〔2021〕15号),从2021年7月起执行。

1、2021年铜陵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74元。

2、2021年铜陵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月人均877元,城市月人均1297元。

十二、2021年芜湖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8月23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1〕37号),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1、2021年芜湖市低保标准:市辖区及南陵县742元/月,无为市742元/月。

2、2021年芜湖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2020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

十三、2021年淮南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7月8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府办〔2021〕16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淮南市低保标准:月标准671元/人。

2、2021年淮南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年标准13680元/人,农村10468元/人,寿县另行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市辖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2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400元,寿县和凤台县另行制定。

十四、2021年马鞍山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30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马政办秘〔2021〕53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马鞍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78元。

2、2021年马鞍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82元。

十五、2021年淮北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5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1〕36号),从2021年7月起提高。

1、2021年淮北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73元。

2、2021年淮北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75元。

十六、2021年安庆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9月5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1〕105 号),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安庆市低保标准:658 元/月·人。

2、2021年安庆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补贴,城市880元/月·人,农村680元/月·人;护理标准,由各县(市 、区)按不低于其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10%自行确定。

四、合肥市低保多少钱一个月

安徽省各地区最低生活标准有所不同,在860-1260之间浮动。具体情况如下:

合肥市市区1260元,县城930元; 淮北市市区1040元,濉溪县860元; 蚌埠市市区1040元,县城930元。;淮南市山区1040元;马鞍山市市区1040元,县城860元。

芜湖市市区1040元,县城930元;铜陵市市区1040元,铜陵县860元; 宣城市市区1040元 亳州市:市区930元,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860元; 宿州市市区930元; 阜阳市市区930元;滁州市市区930元;六安市市区930元; 池州市市区930元;安庆市市区930元;黄山风景区930元。

五、合肥市低保申请条件

        需本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贫困证明申请者在社区(村)残协填写相关资料,报街道(镇)残联审核报区残联审批确定受助对象,并报市残联备案。

所需材料:身份证或证明本人身份有效的合法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 收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提供轮椅 办理时限:市残联批准后,由区残联统一组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