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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报考要求?

237 2024-03-16 10:54 admin

一、公务员报考要求?

回复:公务员报考要求是必须为我国公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要拥有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硕士和博士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它学历者为35周岁以下。除此之外,还必须要有良好的素质,并且身体健康,拥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自己的祖国。

二、报考公务员学历要求?

考公务员对学历的要求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岗位要求本科学历或者研究生学历。公务员报考条件不限制学历形式,无论是统招大专还是成人大专,或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取得的大学专科学历也是国家承认的,都可以用于报考公务员。

三、法律专业公务员报考要求?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广东公务员报考条件要求?

2020年广东考公务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

3.报考年龄在18一35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凭,非广东省常住人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

五、公务员报考流程和要求?

公务员报考流程:

1.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 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4. 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报考公务员有什么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具有中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公务员省考报考条件要求?

以2021年广西省考为例,报考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面向村(含农村社区,下同)党组织书记、村(居,下同)委会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报考海关公务员的要求?

海关公务员报考条件是: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能力要求,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5、自身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自身条件。 

海关公务员报考流程是: 

1、在中国人事考试平台报名; 

2、填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政治面貌、专业类别、学历及专业等; 

3、缴费:资格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完成报名;

 4、报名完成后,需及时打印准考证,最后参加考试即可。 

海关公务员报考材料: 

1、照片: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2、个人信息: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学位证、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等。

九、公务员考试条件及报考要求?

公务员考试的条件和报考要求如下:

1. 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 学历要求一般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根据不同职位而有所不同。

3. 政治面貌要求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身体条件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能力素质要求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其他要求包括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报考公务员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