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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十三薪发放规定?

201 2024-01-19 14:19 admin

1、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奖励性工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在人社局批准审查后才能发放。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处分立案审查考核不定等次人员不发放。

3、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员不发放。6月30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必须发放。

4、全年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三个月人员的不发放。

5、新招聘人员折半发放。

6、人才交流中心重新上岗人员折半发放。

7、离岗休息人员必须发放。

8、第十三个月工资将放入绩效工资总量中,按有关规定发放。

公务员十三薪是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发放。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级,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进行奖励。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获得称职以上等次的,奖励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获得优秀等次的另奖励30%的工资。并对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公务员进行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