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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关于教师子女入学的规定?

227 2023-12-08 19:05 admin

一、呼和浩特关于教师子女入学的规定?

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教师子女与其他同龄孩子一样,在达到同样条件后,都可以入各种学。不会因为是教师子女,就有什么特殊规定。

教师是一种职业,而不是一个特殊的,需要国家生活特殊对待照顾的群体。作为教师子女,当然也不会有什么特殊的优待规定。

教育公平,当然必须体现在公平招生上。所以,即使是学校老师,也不应该在子女入学方面有一些特殊化。

二、呼和浩特的教师编制好考吗?

你好,不管是哪个省市的考试都不会特别简单,只要自己多多努力。每次都有很多人考过,想来也不是特别特别难考。加油。

教招题型:单选、多选、填空、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辨析和作文。各地区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几种,一般不会全部出现。

考试科目具体考生可参考当地招聘考试简章。可以去我们官网看看,都会实时更新招聘简章,或是考试题库,备考资料等。

祝你成功,希望能帮助到你。

三、呼和浩特秋实中学教师待遇?

我有个朋友以前在秋实中学,待遇很不错的,总之比公立的教师好,三险都有,每个月按课时算钱,班主任费现在也涨成800了(以前600)

这样算算一个月三千多

只是寒暑假没有钱

四、呼和浩特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有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学习满两年,从事教学工作,单位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五、呼和浩特市2023教师编制招聘公告?

暂时没有。

2023年教师编制考试,特岗是在六七月份。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上半年和下半年都可以考教师编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时间一般会在7月份,在招聘教师中,招聘单位对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会以学校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允许应届生报考,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再出具毕业证就可以。

六、呼和浩特市级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呼和浩特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育、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改科研水平,成为高素质的教育教学骨干,市政府设立“呼和浩特市优秀青年教师”奖,以表彰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及教改科研等方面做出的创新性工作和取得的突出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高、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

第三条 评选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的在职在岗青年教师,均可参加评选。评选的重点是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已获得“呼和浩特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者,不再参评。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我市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

二、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本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含)以上。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具备合格学历),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具备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任务,在教学活动中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能够根据授课目的和对象以及课程的环境条件,不断创新教学手段,充实教学内容,形成鲜明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学生的欢迎。担任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专任教师,还必须具有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校、旗(县、区)、市的教研活动和教学课题研究,积极撰写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论著。曾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经验总结;或者至少有一篇专业论文获得旗县区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自治区级三等奖;或者编写的教材经出版社出版或被市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选用。

五、工作量饱满,近三年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3年(含)以上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受到过校级(含)以上的表彰。

六、除符合上述评选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一)所带班集体曾被评为旗(县、区)级以上优秀班集体。

(二)获得旗(县、区)级教育系统劳动模范或旗(县、区)级优秀教师、旗(县、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三)获得旗(县、区)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或旗(县、区)级师德标兵或乡村教师园丁奖称号。

(四)被评为旗(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教学新秀。

(五)任教以来在旗(县、区)级(含)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组织的有关教研活动中作过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专题讲座,或被选拔参与过带教下乡讲课活动。   

第五条 评选办法

一、呼和浩特市优秀青年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名额100名。评选工作以旗(县、区)和市属学校为单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地区、市属学校师资队伍分布情况和专任教师数量分配推荐名额。

二、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采用本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旗(县、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资格认定、市专家组评审、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市政府批准的办法进行。评审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并注重学科的均衡性。

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组成评审小组对上报人员按条件严格考核,按1:2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逐人写出评审意见。

市教育局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进行审定并确定优秀青年教师人选。初步确定的优秀青年教师人员名单要在有关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报市政府批准。

第六条 优秀青年教师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市政府每届评选从教育事业费中安排50万元,用于对优秀青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同时,对获得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在今后评优评先、聘用职称、晋升工资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七条 在优秀青年教师的申报、推荐、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评选质量。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已获奖者要追回奖金和证书并对本人和其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八条 优秀青年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对获奖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优秀青年教师称号。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七、呼和浩特市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呼和浩特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育、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改科研水平,成为高素质的教育教学骨干,市政府设立“呼和浩特市优秀青年教师”奖,以表彰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及教改科研等方面做出的创新性工作和取得的突出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高、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   

第三条     评选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的在职在岗青年教师,均可参加评选。评选的重点是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已获得“呼和浩特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者,不再参评。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我市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   

二、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本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含)以上。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具备合格学历),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具备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任务,在教学活动中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能够根据授课目的和对象以及课程的环境条件,不断创新教学手段,充实教学内容,形成鲜明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学生的欢迎。担任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专任教师,还必须具有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校、旗(县、区)、市的教研活动和教学课题研究,积极撰写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论著。曾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经验总结;或者至少有一篇专业论文获得旗县区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自治区级三等奖;或者编写的教材经出版社出版或被市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选用。   

五、工作量饱满,近三年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3年(含)以上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受到过校级(含)以上的表彰。   

六、除符合上述评选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一)所带班集体曾被评为旗(县、区)级以上优秀班集体。

(二)获得旗(县、区)级教育系统劳动模范或旗(县、区)级优秀教师、旗(县、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三)获得旗(县、区)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或旗(县、区)级师德标兵或乡村教师园丁奖称号。   

(四)被评为旗(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教学新秀。   

(五)任教以来在旗(县、区)级(含)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组织的有关教研活动中作过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专题讲座,或被选拔参与过带教下乡讲课活动。      

第五条 评选办法   

一、呼和浩特市优秀青年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名额100名。评选工作以旗(县、区)和市属学校为单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地区、市属学校师资队伍分布情况和专任教师数量分配推荐名额。    

二、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采用本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旗(县、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资格认定、市专家组评审、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市政府批准的办法进行。评审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并注重学科的均衡性。

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组成评审小组对上报人员按条件严格考核,按1:2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逐人写出评审意见。   

市教育局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进行审定并确定优秀青年教师人选。初步确定的优秀青年教师人员名单要在有关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报市政府批准。   

第六条 优秀青年教师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市政府每届评选从教育事业费中安排50万元,用于对优秀青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同时,对获得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在今后评优评先、聘用职称、晋升工资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七条 在优秀青年教师的申报、推荐、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评选质量。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已获奖者要追回奖金和证书并对本人和其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八条 优秀青年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对获奖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优秀青年教师称号。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八、呼和浩特教师招聘项目人员限制年限吗?

呼和浩特教师招聘项目人员限制年限。道理上是永久存在,但很多地方有规定,要求近三年来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定向岗位。所以如果过了三年,要咨询招录单位。而且用过了一次就不能用了

九、呼和浩特市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高级教师职务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教师评定职称需要哪些资料或证件

1、年限:

评定职称需要达到相应的年限,刚工作本科学历,一年就可以评定小一职称就是中三,现在统称为初级职称,然后评定后,两年后就可以再评高一级的职称,如果是中师学历,无法评定中学的职称,小学的需要正常时间三年,四年。

2、学历达标:

评定职称首先要学历达标,小学阶段需要最低的是中师学历,初中是大专学习,高中本科,如果学历不达标无法申报,另外学历越高积分越高。

3、计算机证:

评定职称还需要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需要60分合格,60分以上的可以参评三年,就是说第一年没有参评上,第二年还可以用,不及格的只有当年能够使用,另外年龄达到50周岁的可以不参加计算机考试。

4、一线上课证明:

现在评定职称倾向于一线教师,在参评中,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5、考核表:

评定职称需要提交最近的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有的要求必须有一次考核优秀,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6、荣誉证:

荣誉证不是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首先在参评过程中,积分主要因素就是个人荣誉,如果荣誉过少或没有的话,一般是参评不上的。

7、普通话证:

评定职称还需要提交普通话证,普通话证的分数等级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数学最低二乙以上,普通话不达标,也会给参评带来麻烦。

8、继续教育证:

职称评定还需要提交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9、教学成果:

评定职称目前还需要至少一篇市级以上的专业论文,或不少于5万字的专业著作,论文以前也积分,现在有的地方不加分,但专业著作相对论文含金量更高,一般加分5-15分不等。

具备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所在单位持存档凭证到中心领取职称申报表及相关表格。填写后送交中心并提交相关参评材料。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整理后上报区教委人事科。参加相应评委会的论文答辩。评审通过后,由中心统一下发资格证书,领证时交验存档凭证及交费凭证。

十、呼和浩特教师招聘成绩查询

呼和浩特教师招聘成绩查询指南

近年来,教师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成为一名教师显得尤为不易。对于想在呼和浩特市当教师的考生来说,了解教师招聘考试成绩查询的相关内容至关重要。在本文中,我们将为大家提供呼和浩特教师招聘成绩查询的详细指南。

一、为什么需要查询教师招聘成绩

查询教师招聘考试成绩是每位考生的权利,也是对自己付出努力的一种肯定与监督。通过查询成绩,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表现如何,以及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此外,查询成绩还有助于考生对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有清晰的认识。

二、如何进行教师招聘成绩查询

在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聘成绩查询一般通过官方网站或招聘考试平台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1. 登录官方网站:打开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在页面中找到教师招聘成绩查询入口。
  2. 填写个人信息: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3. 选择考试科目:根据自己报考的科目,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进行查询。
  4. 查询成绩:提交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显示您的教师招聘考试成绩。
  5. 打印成绩单:如果需要,您可以将成绩单打印保存或截图备份。

三、常见问题解答

在教师招聘成绩查询过程中,考生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下面是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 1. 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 如果您忘记了登录密码,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提供的找回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

  • 2. 成绩有误怎么办?
  • 如果您对查询到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及时与教育局或招聘考试平台联系,提供相关证据进行申诉。

  • 3. 查询需要收费吗?
  • 一般情况下,教师招聘成绩查询是免费的,但可能会有个别平台收取一定的查询费用,请谨慎选择查询渠道。

  • 4. 是否可以查询他人成绩?
  • 教师招聘成绩属于个人隐私,一般不允许查询他人成绩,如有需要,建议与本人申请授权。

四、成绩查询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教师招聘成绩查询时,考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注意查询时间:教师招聘成绩的查询时间一般会在公布成绩后的一段时间内,请密切关注官方通知。
  2. 保管个人信息:查询成绩时需要使用个人信息,请确保信息填写准确,并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泄露。
  3. 及时申诉:如果对查询到的成绩有异议,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提供证据进行申诉。
  4. 谨防诈骗:查询成绩时,请注意官方网站的域名和安全标识,避免上当受骗。

五、总结

教师招聘成绩查询是每位考生必经的环节。通过查询成绩,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表现,并进行职业规划和发展。在查询成绩时,考生要注意保管个人信息,及时申诉异常情况,并谨防诈骗。希望本文能为考生提供一些帮助,祝愿大家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