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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分级管理办法?

229 2024-03-18 15:02 admin

一、会议分级管理办法?

国内学术会议分级目前好像没有权威的评级体系,不过以后应该会出现。目前国内的学术会议一般是由学会或者高校组织举办的,有些学会和高校会有该领域学术会议的推荐名录。目前判断某个学术会议影响力主要看主办方、组委会、报告人和会议规模。

二、学校会议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要建立会议考勤制度。部门级的会议,由各个部门负责考勤。

  (二)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席会议者,每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会一次。

  (三)全校性或各级部召开的学生会,由教导处和各级部负责考勤和纪律检查,并公布结果。其他部门召开的学生会(或学生干部会)由召集部门负责考勤。

  二、会议组织

  (一)校级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部门级的会议由各部门自行通知。

  (二)各类会议的召开应事先在校长办公会上通报,尽量避免召开临时性的会议,如确有必要需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基本内容等提前通知办公室。

三、公司会议室管理办法?

会前必做事项

1、使用会议室人员首先需将会议室门口的会议状态板调整至“会议中,请勿打扰”的模式。

2、再将会议室照明灯及空调打开,检查一遍会议室环境是否符合5S要求。

3、打开投影设备,检查是否正常使用。

以上所有检查完成后方可正式进入会议中。

      会后必做事项

1、需整理会议桌面各物品并摆放整齐,关闭会议设备。

2、座椅归位,个人物品及时带走。

3、安全保密要求,会后白板务必擦拭干净,白板擦、白板笔等及时归位。

4、会议主持人需巡视会议室一圈,确认无5S问题遗留。

5、关闭照明灯及空调,离开会议室需将会议室门口的会议状态板调整至“推门请进,随手关门”的模式,并关闭会议室大门。

四、会议费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会议费管理办法

总 则

一、为规范公司会议费管理,统一会议费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成本控制,在总结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基础上,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细 则

三、会议管理原则

(一)贯彻执行“精简时效、节约开支”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 数量,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节约会议费用。

(二)综合部是公司会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编制全 公司会议计划,对公司各部门组织的会议规模、规格、费用等统一管 理和控制。

(三)会议实行月度计划管理,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无计划、无 预算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召开的临时性会议,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安排。

四、会议的审批

(一)各部门每月需按年度会议计划安排,按有关预算管理的要求,向综合部报送会议预算计划,综合部汇总月度会议计划。

(二)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的临时会议(包括承办上级会议),需报分管领导审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召开,并报综合部备案,

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五、会议费用

(一)会议费用根据会议类别、规模、规格、时间等必须先做出综合预算。会议费用开支项目包括:餐费、住宿费、场地租赁费、杂费、专家费等。

(二)会议费用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均需向综合部报送会议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实施。会议费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不得超支。

(三)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专家费必须本着“合理、必要、有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扩大化,坚决杜绝发放“人情”费。必须根据会议预算按照开会前拟定的名单发放,不在该名单上的人员财务部有权拒付。未经事先书面请示批准,擅自给付他人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四)由我公司人员从会务组领取后代发的专家费必须亲自交给本人,如专家未出席会议应及时将专家费退回。如果发现私自挪用者或未按时交回者,除勒令退回外,公司将给予必要的处分,严重者予以除名。

(五)会议费由承办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控制使用,不得超支。各部门会议费实行一会一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会议预算、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财务部对会议费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六)会议报销应及时,原则上在会议结束后10天之内办理完毕。

报销费用时需严格遵循公司费用报销程序,并需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统一报销。

六、办会要求

(一)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公司会议室内,会期为1个工作日的,安排用餐;会期超过1天的,各县参会人员安排住宿,其他与会人员均不安排住宿。

(二)参会人员除特殊领导或专家外,午休用房尽可能按钟点房安排或将不重要人员集中安排。

附 则

七、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五、青岛市会议费管理办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做好相关开支标准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根据近年来市直单位会议费开支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市场物价变动等因素,参照上级有关标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青岛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青办发〔2014〕12号)规定的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为: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 计

  一类会议 400 150 110 660

  二类会议 300 150 100 550

  三类会议 240 130 80 450

上述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会议费开支上限控制标准。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精简会议、改进会风、勤俭办会的要求,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数量和会议时间,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尽量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降低会议成本。

  三、因标准调整后增加的会议费支出,按照会议费列支渠道,一类会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列入各单位部门预算;二类会议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达的会议计划,由市财政按照每次会议2万元的标准在各单位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安排;三类会议仍在各单位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再增加预算,由各单位根据精简办会有关要求,通过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等方式解决。各单位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负担。

六、山东省会议费管理办法?

关于山东省会议费管理的办法,可以参照《山东省会议费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文件〔2013〕104号)进行了解。该办法规定了有关会议费的范围、预算、审批、报销、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办法的一些要点:

1.会议费用包括场地租赁、设备租赁、用餐、交通、礼品等各项费用。

2.会议费用按照其性质分为日常性、专项性和重大性会议费用。

3.会议费用预算由负责该项预算的单位负责编制,上报行政首长审核批准。

4.重大性会议必须经省政府同意或者省政府授权的单位同意方可报销。

5.会议报销必须有相关材料,报销金额应在预算金额的范围内,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和监督部门核查。

6.同时,会议费用也必须进行公开透明,对外公示报告。

以上是《山东省会议费管理办法》的一些要点,如需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到山东省政府网站上查询相关文件。

七、滨州市会议费管理办法?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滨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

  市直机关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300 100 100 500

  二类会议 220 100 80 400

  三类会议 180 100 70 350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滨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

  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办法》规定,对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将会议费纳入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

  《办法》规定了市直机关会议分类,一类会议包括:市党代表大会、市党代表会议、市委全体会议(扩大),市委工作会议、县区委书记会议、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市人代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市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市纪委全会,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换届会议,全市劳模表彰大会。二类会议包括: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县区党政负责人参加的,除一类会议之外的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确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三类会议包括:各单位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

  控制时间、人员、地点

  《办法》规定,一、二类会议,需经市委常委会议或者市委书记批准。严格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行的会议,各单位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从严从紧控制三类会议。对确需召开的会议,应当经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者主要领导批准。一类会议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类会议原则上不超过半天。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参会人数的20%以内。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参会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参会人数的10%以内。

  参会人员以驻滨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滨州市区以外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定点饭店按照属地原则,由财政部门统一采购。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

  《办法》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当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在党政机关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含会议室租金)按政府采购确定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价格执行。

  会议费实行预算管理,一类会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列入各单位部门预算,专项安排;二类会议采取归口管理方式,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控制,列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集中管理的会议专项预算;三类会议原则上在各单位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各单位将三类会议会议费预算在公用经费中单独列示。

八、会议管理办法制定原则

会议管理办法制定原则

会议是现代社会中组织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对于各类组织而言,会议管理办法的制定是确保会议有效进行的关键步骤。会议管理办法制定的原则旨在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高效达成会议目标,并为参会人员提供良好的会议体验。本文将介绍几个会议管理办法制定的原则,帮助各类组织能够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会议。

1. 合理性原则

会议管理办法的制定应符合合理性原则,即根据会议的性质、目的和规模,合理安排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合理性原则是确保会议高效开展的基础,合理的时间安排可以避免与参会人员其他工作的冲突,合理的地点选择可以提供良好的交流和合作环境,合理的形式安排能够更好地满足会议的目的和参会人员的需求。

2. 可操作性原则

会议管理办法的制定应具备可操作性原则,即确保制定的办法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要避免制定过于模糊的规定,应提供具体的执行步骤和要求,使参会人员能够清晰地了解该如何准备、参会和执行相关事项。可操作性原则还可以帮助组织方便监管和评估会议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

3. 公正性原则

会议管理办法的制定应遵循公正性原则,即确保所有参会人员在会议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公正性原则要求对会议的程序和决策进行公开,避免偏袒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在制定办法时,应考虑到不同参会人员的需求,不歧视任何一方,确保会议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4. 灵活性原则

会议管理办法的制定应具备灵活性原则,即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灵活性原则要求办法能够适应不同类型的会议和不同阶段的需求,能够根据会议的进展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提高会议的适应性和实效性。灵活性原则不仅能够应对突发情况,还能够更好地满足参会人员和组织方的需求。

5. 可持续性原则

会议管理办法的制定应考虑到可持续性原则,即在保证会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环境和资源的消耗。可持续性原则要求在会议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注重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通过合理利用资源来实现会议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具有可持续性的会议管理办法,不仅有助于环境保护,也体现了组织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综上所述,会议管理办法制定的原则对于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高效达成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合理性原则能够确保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符合实际需求;可操作性原则使参会人员明确了解会议的执行要求;公正性原则保证所有参会人员的平等权利和机会;灵活性原则能够适应不同情况下的需求调整;可持续性原则注重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遵循这些原则,组织可以更好地制定会议管理办法,提高会议的效果和参会人员的满意度。

九、会议管理管理办法的原则

会议管理管理办法的原则

在现代社会中,会议是组织机构和团体内部沟通、决策和合作的重要方式。有效的会议管理对于组织的运作至关重要。会议管理的关键在于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以确保会议高效有序地进行并达到预期的目标。下面将介绍会议管理管理办法的原则,帮助您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会议。

1. 预设目标

在制定会议管理管理办法时,首先要明确会议的目标和意义。明确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引导会议的内容和形式,确保会议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只有明确的会议目标,才能有针对性地安排会议的议程、参与人员和时间安排,从而提高会议的有效性。

2. 充分准备

充分的准备是会议成功的关键。会议管理管理办法在设计时应考虑到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资料、邀请参与人员等。只有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会议才能顺利进行,避免时间浪费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发生。

3. 合理分工

会议管理管理办法应明确各个参与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会议中的角色和任务。合理的分工可以提高会议的效率,避免冲突和重复劳动,从而更好地达成会议的目标。

4. 有效沟通

会议管理管理办法需要重视有效沟通,包括会前沟通、会中沟通和会后沟通。在会前,应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参与人员传达会议信息;在会中,应引导讨论、澄清疑问;在会后,应及时总结召开情况、收集反馈意见,以便不断改进会议管理管理办法。

5. 全员参与

会议管理管理办法应鼓励全员参与,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会议中,应注重发挥各个参与人员的专业性和创造性,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共同推动会议取得成功。

6. 及时反馈

及时反馈是会议管理管理办法中的重要环节。在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收集参与人员的反馈意见,了解会议的优点和不足,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办法,以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7. 持续改进

会议管理管理办法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组织应定期评估会议管理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探索创新,以适应不同会议形式和需求的变化,实现会议管理的持续优化。

通过以上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制定和实施会议管理管理办法,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组织目标的顺利达成。

十、湖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2020?

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节约会议经费开支,进一步规范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级党政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省级党政机关,是指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

第三条 省直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 省直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 省直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六条会议分类

一类会议,是指省党代会、省人代会、省政协全委会、全省劳模表彰会。

二类会议,是指省委全会、省委扩大会、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全会、省政协常委会、省纪委全会、省委省政府的全省性会议、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代表大会。

三类会议,是指省直单位召开的工作会。

四类会议,是指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会,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七条 会议审批

(一)一、二类会议应当报经省委或省政府审批。

(二)三类会议应当报经省委或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

(三)有会议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四类会议应当报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会议时间

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和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

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二、三、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第九条 会议规模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人数以内,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5%以内。

三类会议:省直单位的会议一般开到市(州)、直管市和林区,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需开到县(市)的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300人以内,其中,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代表人数的10%。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会议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第十条会议形式

省直单位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传达和布置类会议优先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不能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会议。

第十一条会议地点

(一)不能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省直单位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的定点饭店召开,按照政府采购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二)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

(三)参会人员以在汉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汉外召开。

第十二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十三条 会议费开支标准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省直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 计

  一类会议

300

130

70

500

  二类会议

260

120

50

430

  三、四类会议

200

110

40

350

第十四条 会议费开支渠道

  一、二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三、四类会议费原则上在年初部门预算经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会议纪律

  (一)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二)省直单位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三)会议主办方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不得宴请与会人员,不得发放纪念品及物品。

  (四)省直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五)省直单位召开的各类表彰会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得发放奖金或奖品。有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发放奖金或奖品的,其奖励数额和标准,须报经省委或省政府批准。

  (六)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七)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十六条 会议费报销

  省直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 会议费支付方式

  省直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第十八条 会议公示

  省直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按规定要求公开的应向社会公开。

  第十九条 年度报告制度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级和下属预算单位上年度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并抄送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对省直单位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

  第二十条 管理责任

  (一)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是:

1、会同省监察厅等部门制定或修订省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按规定对省直单位报送的会议计划进行审核会签;

3、对会议费支付结算实施动态监控;

4、对省直单位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二)省监察厅的主要职责是:

1、配合省财政厅制定或修订省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

2、配合省财政厅对省直单位会议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省直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议费管理的实施细则;

2、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会议计划和三类、四类会议的审批管理;

3、负责安排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内部会议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4、按规定报送会议年度报告,加强对本单位会议费使用的内控管理。

  第二十一条 监督检查

  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单位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议计划的编报、审批是否符合规定;

  (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会议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四)会议会期、规模是否符合规定,会议是否在规定的地点和场所召开;

  (五)是否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地方转嫁、摊派会议费;

  (六)会议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计划外召开会议的;

  (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三)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报销会议费的;

  (四)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五)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经报批后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如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定点饭店或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按照定点饭店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省直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会议费管理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湖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07]1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