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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转出社保,我自己可以转出吗?

214 2024-01-24 08:06 admin

一、公司不给转出社保,我自己可以转出吗?

社保转出是转出个人账户部分,所谓单位的是指归入统筹基金部分。

在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28%,其中8%是个人缴纳,进入个人账户;20%是单位缴纳,归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是用于给退休人员发工资的。(各省可能有些微比例不一致)

如果个人要办转移,在省内转移只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不转移统筹基金。

跨省转移,关系转接采取“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账户部分全额转移,统筹基金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

所谓被社保局吞了纯属误解,社保局巴不得你全部转移出本省,这样会减少本省的基金支付压力。

二、原公司不给转出社保,可以自行转出吗?

不能,因为单位集体户中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转移,必须由单位核实盖章同意后才能转移。单位不给转移,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三、我的货车想从挂靠公司转出受公司限制吗没有挂靠协议?

可以依据挂靠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向公司索赔违反合同的违约金,要看你的协议是如何约定了。

一般来讲,你要求公司赔偿三年的可得利润可能性不大,因为你的货车还可以找其它的货源,并不是余下的时间都不能做生意了,所以,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你的违约金。

原则上依约索赔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的。但是建议你还是把相关合同拿给当地的律师做一个全面评判为妥,而且还建议你同时考量这家物流公司是否有实力偿还,否则打了官司输了钱,那更是得不偿失啊。

扩展资料:

出租车挂靠的问题仍按照省局营改增政策指引(一)的相关规定执行;

货物运输企业暂按照“紧密型”、“松散型”进行分类管理:

“紧密型”,即符合财税[2013]37号文件 “由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法律责任” 的规定,由被挂靠人做为试点纳税人进行统一管理。

被挂靠人按其收取的全部应税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挂靠车辆购油、维修等以被挂靠人名义取得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挂靠人购入车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接受方为被挂靠公司的,且车辆按照被挂靠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其购入车辆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松散型”,即挂靠车辆与被挂靠公司无直接法律关系,系临时性业务关系,这种运营模式下,挂靠人购买车辆、购油、维修等费用均由挂靠车辆承担,被挂靠人取得挂靠人上述业务的进项税额,不能申报抵扣。

参考资料:

四、挂靠公司不给车子买保险怎么办?

挂靠公司不给车子买保险应该按照当时的协议处理。

当初签订挂靠合同就是为了现在这些情况用的·拿出来好好阅读一遍!可以根据当时签订的挂靠合同上的条款,坚持要求对方履约,或者做出违约处理。也可以解除挂靠合同,要回退款再自行购买。挂靠公司的车险就比外面的贵,因为挂靠公司就要吃钱。如果花钱疏通关系买保险更不划算。除非挂靠的公司有油补,还能考虑。

五、车辆挂靠公司不给转户该怎么办?

车辆挂靠公司不给转户,只有心平气和与挂靠的运输公司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继续深度合作。目前很多营运车辆都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也就是说以运输公司的名义购车上户,购车款却是个人出的,从法理上讲运输公司是该车辆的户主,只有在运输公司自愿的前提下才能过户,可见即然挂靠了公司,那么和公司友好合作才是上策。

六、建造师证书到期公司不给注销?

如果出现原单位不配合建造师办理转出手续的,可以向建委相关部门提交建造师情况申诉书,由主管部门强制注销。各地具体程序有差异,请咨询所在地建委。

七、二建不想挂靠公司不给退怎么办?

因为二建从网上退下来,必须得经过单位同意,如果单位不同意的话,只能跟单位协商

八、货车挂靠小货车已经取消营运证挂靠公司还是不让转出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针对车辆及驾驶证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去当地车管所进行咨询,如果产生纠纷,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九、造价工程师挂靠到期了,挂靠公司耍赖不给转,怎么办?

现在各个省内联网都还没执行完,全国联网谈何容易,真的执行起来没这么快的,目前挂靠只要不挂章就不用担心,企业可不可靠我们也看不到,但一般的企业都不会赖账 做多也就拖拖款,怕的是遇到不良的中介拿钱跑路。。所以如果通过中介还需谨慎!最好找营业年久一些的单位

十、公司不给转出社保关系缴费年限断了怎么办?

原单位不给转出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中断后可以补缴,补缴之后可以在新单位继续购买。由于劳动争议和原单位中断劳动合同,首先在4月30日之前,保险费用原单位都必须交齐,但是4月30日之后,如果没有继续交费,会造成保险中断。

如果企业有安装CA系统的,直接在网络CA系统上办理减员手续即可,不需要到市社保中心现场办理。)办结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可由新的单位办理增员接续社会保险。如果原单位未办理医保减员手续则医保费仍由原单位缴纳;具体事宜所在企业的经办携带相关材料与医保中心单位参保管理科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